关于组织开展秦创原建设成果(产品)征集活动的通知
发布于: 2025-02-10 作者: 科研处

  关于组织开展秦创原建设成果(产品)征集活动的通知

  科研发【2025】001 号

  全校各单位: 接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,为进一 步充分展示推介全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成果(产品),加速 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产品供需对接,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升 级扩能。现开展秦创原建设成果(产品)征集工作,并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。

  一、征集时间 长期征集,首批从即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。

  二、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反映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成效的重大成果(产品) 的实物、模型等,包括但不限于: (一)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、全球(全国)首台(套)、性能 领先和打破国外垄断的重大成果(产品); (二)获得国家、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重大成果(产品); (三)在基础研究、前沿技术研究、颠覆性技术创新、突破关键 核心技术“卡脖子”、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(产品); (四)其他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(产品)等。

  三、征集要求 (一)征集成果(产品)应符合以下条件:1.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产业政策、技术政策,聚焦我省重大 产 业发展方向; 2.核心技术突出,有完整的技术性评价; 3.知识产权明晰,不涉及产权纠纷; 4.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。 (二)以下成果(产品)不列入征集范围: 1.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,对社会公共利 益 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; 2.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 认, 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; 3.涉及国家秘密的; 4.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,且尚未解决的; 5.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。

  四、有关事项 征集遴选的优秀成果(产品),将纳入全省秦创原重大创新成果 (产品)库,在全省秦创原建设展厅和各地科技展馆进行推介展示, 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重要科技会展和项目路演对接活动,并通过各类 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介。 请全校各单位校积极参与,认真梳理,填报秦创原创新成果(产 品)信息表,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beiwang_mail@126.com,纸质版 报送至行政楼 407。首批征集时限截止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,今后将常态化征集。联系人:王蓓 联系电话:18729503650 附件:秦创原创新成果(产品)信息表

  科研处

  2025 年 1 月 2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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